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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简介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9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2000年2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2001年5月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被用人单位聘任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考条件
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2000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8年以前(含1988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5年以前(含1985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实务
成绩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全部科目的合格成绩;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必考科目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2006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是10月21、22日,具体安排如下:

2006年10月21日
上午 9∶00 — 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 2∶00 —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006年10月22日
上午 9∶00 — 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 — 5∶00
城市规划实务

五、报名办法见各地人事局通知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6年4月25日—5月25日
   (二)此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上传照片的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bjpta.gov.cn,下同),点击首页 “ 网上报名 ” 栏目,按照北京地区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 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传本人照片并通过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直接缴纳报考费用。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网上打印申报表并按照规定贴好本人照片(2005年以后拍摄的证件照,尺寸规格:34mm×45mm,与上传照片一致),经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在第一场考试时交监考员并领取报名费用发票。
   (三)凡已在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申报表和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报考条件,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试咨询电话: 1605700、63959161、63959162。
   五、其他
   考试大纲征订工作由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教育处负责(地址:海淀区甘家口 21号楼二层;联系电话:68318859、6831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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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城乡规划司,全军考试中心

 

2005年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代码

10 月 15 日

上午

9 ∶ 00 - 11 ∶ 30

城市规划原理

1

下午

2 ∶ 00 - 4 ∶ 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

10 月 16 日

上午

9 ∶ 00 - 11 ∶ 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3

下午

2 ∶ 00 - 5 ∶ 00

城市规划实务

4

考试方式

(一)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4科)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不实行滚动考试,其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二)《城市规划实务》一科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填涂)。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比例尺。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为:客观题每科60元,主观题每科120元。

附件:
1. 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
2. 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3. 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分全部科目考试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1999年6月前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部分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的考试:
(一)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三)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四)1982年以前(含1982年),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五)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六)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时间计算到2005年12月31日。

附件2

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各地有所不同)

  一、 报名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各地人事信息网)或→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须知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贴上相片→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由考生自己完成)
   (二)报名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打印相关资料,持《报名表》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加具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好的《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考务费到报名点报名。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新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须填写《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一份,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免考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原件验证后退回,交一份复印件。
   (二)续考人员只需填写《报名表》一份和提交上一年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或复印件)。
   (三)交本人近期大一寸黑白或彩色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含贴在《报名表》上的相片,相片背后用钝口铅笔写上工作单位、姓名)。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附件 3

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
证号

照 片

(大一寸)

学历

毕业
时间

所学
专业

专业
职务

专 业
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报考
级别

2004 年
档案号

考 试 科 目

2004年通过科目

2005 年报考科目(√)

城市规划原理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市规划实务

主 要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在何学校毕业(最高学历)和在何单位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说明:
   一、 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打印。贴上照片,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并一律用“真实、准确”字样写入栏中,加盖公章即可。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 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3.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或黑白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并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内)。
   4.符合免考2科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三、 考生声明:
   我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并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否则,愿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2005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考试时间

2005 年 10 月 15 、 16 日

资格证书编号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意见

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意见



(章)

年 月 日

(章)

年 月 日

注:1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由市考试机构审核盖章。
⒉发证机关意见栏由省人事厅资格考试机构填写。

附件4

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报 考 科 目

元 / 科

合计人数

考务费(元)

城市规划原理

6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6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60

城市规划实务

120

应缴考务费总计 元



报名费每人 10 元,报考人数为 人,应缴报名费总计 元。

合计金额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以下由考试中心填写:

材料审核员签名 :

录入汇总员签名:

收 款 员 签 名:

■查分问题:


1.广东省
http://www.gdkszx.com.cn

2.福建省

http://www.fjjs.gov.cn/public/zyzc/cjcx/

3.北京市
http://www.bjpta.gov.cn/wscf/2004/csgh2004.asp

4.吉林省
一级注册建筑师成绩查询电话:95001377或16886327、
二级注册建筑师成绩查询电话:95001378或16886328、
注册城市规划师成绩查询电话:95001379或16886329、
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电话:95001386或16886336
查询考试成绩还可拨打人工咨询热线95001880或160,或在手机短信息编辑栏的“写信息”栏内输入字母“KSS”,确认后发送到09500(移动用户)或8500(联通用户)。

5.福建
http://www.8315.com.cn/test/fuwu.htm

6.陕西省
http://www.sn168.com/shangluo/xxfl/ksl.htm

7.湖南省

http://www.hnrst.gov.cn/

8.内蒙古
http://www.impta.com/

9.四川省
http://www.zg163.net/168/168chafen.htm 查分热线96789101

10.黑龙江省
http://www.rsks.gov.cn/

11.江苏省
http://njrsks.nease.net/ksxx/index.htm http://www.jscin.gov.cn/submain.asp?form_id=57&channel_id=1154
http://www.jsppd.gov.cn/user/query_ghcj.asp
可以拨打02583220691查询,需要报你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你

12.贵州省
http://61.189.170.227/education/cjcx/wz_edu_exam_csghs.asp

13.山东省
http://www.sdrs.gov.cn/ksxx/

14. 浙江省

声讯台查询号码 杭州地区:961005999,其它各市:16885111,

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zjks.com

15. 河北省

http://www.hebtest.com.cn/hegebiaozhun/hegebiaozhun.htm


16。重庆市

http://www.cqpa.gov.cn/

17。河南省

http://www.hnrsks.com/serch/index.asp?fatherid=5

18。广西

http://www.gxpta.com.cn/

19。湖北省

http://www.hbrs.gov.cn/kscx/kscxxt.asp?conf=cpnet
湖北省的查分电话是16866168

20。安徽省

安徽省拨打16897733查询

21。 上海市

上海市查分请打95001966

22。江西省

江西省查分请打16866820

23.辽宁省

http://www.cc.ln.gov.cn/lantu/exam/exam_015.htm

  ■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4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科目如下: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10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报名时间:2004年4月15日-4月30日。 12月下旬,参加考试者凭准考证在网上查阅本人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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